[发明专利]用于电子商务展示商品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08220.3 | 申请日: | 2013-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245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8 |
发明(设计)人: | 陈达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100 上海市闵行***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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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电子商务 展示 商品 装置 | ||
1.用于电子商务展示商品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计算机;拍摄装置,所述拍摄装置与计算机连接,并受计算机的控制;计算机通过互联网与远程客户端操作界面连接,接收远程客户端操作界面发送的指令控制拍摄装置运动,将拍摄装置拍摄的图片传送给远程客户端的操作界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子商务展示商品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包括:
正四边形展示台(1);
设于正四边形展示台(1)下部的托板(4),所述托板(4)上设有摄像头(2),所述正四边形展示台(1)下部安装有电机,电机与微处理器连接,电机用于带动正四边形展示台(1)旋转。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子商务展示商品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通过数据传输线上的USB插接口与计算机的USB接口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子商务展示商品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设置有存储器,经拍摄装置拍摄不同角度的图片可以存储在存储器内或者直接通过互联网将图片发送给远程客户端的操作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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