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黑色钢板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67304.7 | 申请日: | 2004-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815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1 |
发明(设计)人: | 中丸裕树;大塚勇三;尾形浩行;海野茂;多田千代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杰富意钢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32B15/08 | 分类号: | B32B15/08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金龙河;穆德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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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黑色 钢板 | ||
1.一种黑色钢板,在黑色化处理的镀Zn-Ni钢板表面上,具有通过涂覆涂料组合物而形成的涂膜,该涂料组合物含有(a)金属离子、(b)水溶性有机树脂、(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d)甘脲树脂和(e)酸,其中,所述(b)水溶性有机树脂为选自含羧基单体的聚合物中的至少一种和/或含羧基单体与其它聚合性单体的共聚物中的至少一种,所述(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为选择聚酯类、丙烯酸酯类和氨基甲酸酯类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所述涂料组合物的pH值为4.0~6.0。
2.一种黑色钢板,在黑色化处理的镀Zn-Ni钢板表面上,具有通过涂覆涂料组合物而形成的涂膜,该涂料组合物含有(a)金属离子、(b)水溶性有机树脂、(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d)甘脲树脂、(e)酸和(f)可与2价以上的金属配位的有机酸,其中,所述(b)水溶性有机树脂为选自含羧基单体的聚合物中的至少一种和/或含羧基单体与其它聚合性单体的共聚物中的至少一种,所述(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为选择聚酯类、丙烯酸酯类和氨基甲酸酯类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3.一种黑色钢板,在黑色化处理的镀Zn-Ni钢板表面上,具有通过涂覆涂料组合物而形成的涂膜,该涂料组合物含有(a)金属离子、(b)水溶性有机树脂、(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d)甘脲树脂、(e)酸和(f)可与2价以上的金属配位的有机酸,其中,所述(b)水溶性有机树脂为选自含羧基单体的聚合物中的至少一种和/或含羧基单体与其它聚合性单体的共聚物中的至少一种,所述(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为选择聚酯类、丙烯酸酯类和氨基甲酸酯类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所述涂料组合物的pH值为4.0~6.0。
4.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黑色钢板,其中,所述(a)金属离子为选自Al离子、Mg离子和Mn离子中的至少一种。
5.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黑色钢板,其中,所述(a)金属离子包括选自Al离子、Mg离子和Mn离子中的至少一种金属离子和选自Zn、Co、Ti、Sn、Ni、Fe、Zr、Sr、Y、Nb、Cu、Ca、V和Ba中的至少一种金属离子。
6.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黑色钢板,其中,相对于(a)金属离子、(b)水溶性有机树脂、(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d)甘脲树脂和(e)酸的合计的总添加量,所述(a)金属离子的添加量为0.1~50质量%。
7.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黑色钢板,其中,相对于(a)金属离子、(b)水溶性有机树脂、(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d)甘脲树脂和(e)酸的合计的总添加量,所述(b)水溶性有机树脂的添加量为0.1~20质量%。
8.权利要求1~中任一项所述的黑色钢板,其中,相对于(a)金属离子、(b)水溶性有机树脂、(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d)甘脲树脂和(e)酸的合计的总添加量,所述(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的添加量为40~80质量%。
9.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黑色钢板,其中,相对于(a)金属离子、(b)水溶性有机树脂、(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d)甘脲树脂和(e)酸的合计的总添加量,所述(d)甘脲树脂的添加量为1~40质量%。
10.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黑色钢板,其中,所述(e)酸是选自磷酸、醋酸、硝酸、氢氟酸和钒酸中的至少一种。
11.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黑色钢板,其中,相对于(a)金属离子、(b)水溶性有机树脂、(c)水分散性有机树脂、(d)甘脲树脂和(e)酸的合计的总添加量,所述(e)酸的添加量为1~20质量%。
12.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黑色钢板,其中,所述形成的涂膜的膜厚为0.1~3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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