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蓝宝石晶体剩余料的再利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62889.3 | 申请日: | 2013-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410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熊亮亮;曾锡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曾锡强 |
主分类号: | C30B29/20 | 分类号: | C30B29/20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3143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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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蓝宝石 晶体 剩余 再利用 方法 | ||
1.一种蓝宝石晶体剩余料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将蓝宝石晶体生长、掏棒、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集中,用去离子水冲洗5-10min,自然风干;
b)将步骤a)风干后的剩余料用有机溶剂浸泡2-4h后捞出,烘干;
c)将步骤b)处理后的剩余料用混合酸液浸泡2-5h;
d)将步骤c)处理后的剩余料用去离子水冲洗后烘干;
e)重复步骤d)2-10次;
f)将步骤e)处理后的剩余料粉碎,得到碎料;
g)将步骤f)得到的碎料放入蓝宝石晶体炉中,抽真空至炉内压强为1-3x10-2pa,升温至1400-1500℃,保温2-4h,然后继续抽真空至炉内压强为1-5x10-3pa,保温1-2h后自然冷却至室温;冷却至室温后向炉内充入空气,待炉内气压与大气压相同后添加高纯氧化铝粉料即可进行蓝宝石晶体生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蓝宝石晶体剩余料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所用的有机溶剂选自丙酮、甲醇或乙醇中的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蓝宝石晶体剩余料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c)所用的混合酸液为盐酸与硝酸的混合液,其中盐酸与硝酸的重量比为1:3-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蓝宝石晶体剩余料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f)粉碎前,在粉碎机内先铺上高纯氧化铝粉末,粉碎后蓝宝石晶体的大小为10-2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蓝宝石晶体剩余料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合酸液浸泡温度为60-80℃。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一种蓝宝石晶体剩余料的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烘干温度为1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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