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式灭火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40339.X | 申请日: | 2013-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712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明科 |
主分类号: | A62C13/78 | 分类号: | A62C13/7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3000 安徽省蚌埠市龙***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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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式 灭火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灭火器,更确切的说是一种移动式灭火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灭火器上只设置有提手,移动时只能靠手提,极为费力,消防人员携带这种灭火器时移动速度较慢,且耗费较大的体力,不利于快速灭火。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带有移动支架,移动时省力且移动速度较快,移动支架可以重复使用,极为环保的移动式灭火器。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移动式灭火器,包括一灭火剂气瓶,所述的移动式灭火器还包括一移动支架,所述的移动支架的下端设置有一对主支撑轮和一万向滚轮,所述的移动支架的上端设置有一拉手。
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灭火剂气瓶上设置有两个绕线柱和一柔性导管。
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灭火剂气瓶与所述的移动支架可拆卸的相连接。
本发明的移动式灭火器的优点是:带有移动支架,移动时省力且移动速度较快,移动支架可以重复使用,极为环保。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移动式灭火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移动式灭火器的另一视角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的移动式灭火器的主视图;
其中:
1、灭火剂气瓶;11、绕线柱;12、柔性导管;
2、移动支架;21、主支撑轮;22、万向滚轮;23、拉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图2、图3所示,一种移动式灭火器,包括一灭火剂气瓶1,该移动式灭火器还包括一移动支架2,该移动支架2的下端设置有一对主支撑轮21和一万向滚轮22,该移动支架2的上端设置有一拉手23。
该灭火剂气瓶1上设置有两个绕线柱11和一柔性导管12。
该灭火剂气瓶1与该移动支架2可拆卸的相连接。
以上仅仅以一个实施方式来说明本发明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发明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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