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简易组合锤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21202.8 | 申请日: | 2012-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402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发明(设计)人: | 王凌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凌峰 |
主分类号: | B25D1/00 | 分类号: | B25D1/00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天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19 | 代理人: | 张文忠;袁广兴 |
地址: | 315104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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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简易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钉锤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简易组合锤。
背景技术
锤子是一件常用工具,当锤子坏时,人们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买锤子时要把锤子整个买下,而手中的坏锤子一般只是锤头或锤柄损坏。买下整个锤子既多花钱又浪费资源。如果能发明一种锤头和锤柄可以分开组装的锤子,这个问题迎刃而解。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技术现状,而提供结构简单、组装方便、安全可靠的简易组合锤。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简易组合锤,包括锤头和锤柄,其中,锤头中部内凹形成有连接腔,锤柄与锤头配合端设有连接体,且该连接体与连接腔相配合。
为优化上述技术方案,采取的具体措施还包括:
上述的连接体与锤柄为一体件。
上述的连接腔上设有螺纹,连接体上设有与该螺纹相匹配的螺纹体。
上述的锤头设有第一固定孔,且该第一固定孔贯穿连接腔,所述的连接体上设有与第一固定孔相配合的第二固定孔。
上述的锤头与锤柄通过螺丝或铆钉同时穿过第一固定孔与第二固定孔相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简易组合锤,包括锤头和锤柄,其中,锤头中部内凹形成有连接腔,锤柄与锤头配合端设有连接体,且该连接体与连接腔相配合。锤头和锤柄通过螺纹连接,组装时,将连接体旋到连接腔中,使锤头和锤柄相固定,锤头和锤柄合为一体,功能上与一个整体制作的锤子并无二致。分解时,将连接体从连接腔内旋出。另外,为了防止因为螺纹失效导致的锤子损坏,本实用新型在锤头设有第一固定孔,连接体上设有与第一固定孔相配合的第二固定孔,用螺丝或者铆钉同时穿过这两个孔,使锤头和锤柄固定连接,在螺纹失效的情况下锤子依然可以正常使用,大大增加了锤子的安全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的简易组合锤有结构简单、组装方便、安全可靠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与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的附图标记为:锤头1、连接腔11、锤柄2、连接体21、第一固定孔12、第二固定孔22。
如图1及图2所示,简易组合锤,包括锤头1和锤柄2,其中,锤头1中部内凹形成有连接腔11,锤柄2与锤头1配合端设有连接体21,且该连接体21与连接腔11相配合。
实施例中,连接体21与锤柄2为一体件。
实施例中,连接腔11上设有螺纹,连接体21上设有与该螺纹相匹配的螺纹体。
实施例中,锤头1设有第一固定孔12,且该第一固定孔12贯穿连接腔11,所述的连接体21上设有与第一固定孔12相配合的第二固定孔22。
实施例中,锤头1与锤柄2通过螺丝或铆钉同时穿过第一固定孔12与第二固定孔22相固定。
锤头1和锤柄2通过螺纹连接,组装时,将连接体21旋到连接腔11中,使锤头1和锤柄2相固定,锤头1和锤柄2合为一体,功能上与一个整体制作的锤子并无二致。分解时,将连接体21从连接腔11内旋出。另外,为了防止因为螺纹失效导致的锤子损坏,本实用新型在锤头1设有第一固定孔12,连接体21上设有与第一固定孔12相配合的第二固定孔22,用螺丝或者铆钉同时穿过这两个孔,使锤头1和锤柄2固定连接,在螺纹失效的情况下锤子依然可以正常使用,大大增加了锤子的安全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已被阐明,由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做出的各种变化或改型都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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