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木质碳纤维原丝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50037.2 | 申请日: | 2012-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149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张求慧;刘志高;赵广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林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D01F9/16 | 分类号: | D01F9/16;C08H8/00;D01D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王朋飞;张庆敏 |
地址: | 100083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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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质 碳纤维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木质碳纤维原丝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在木材中加入苯酚,并用硫酸作为催化剂进行液化处理,得到木材液化物;
2)将木材液化物与合成剂混合后进行反应,然后再进行纺制,得到初始纤维;
3)将初始纤维作固化处理,得到木质碳纤维原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苯酚的用量为木材重量的4~6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硫酸的用量为苯酚重量的7%~9%,硫酸的质量分数为30%~4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液化处理的温度为140℃~160℃,时间为2h~3h。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剂是六次甲基四胺、乙二醛、多聚甲醛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剂的用量为木材液化物重量的4%~8%。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将木材液化物与合成剂混合后进行反应的条件包括:从35℃经50min~70min匀速加热到合成温度110℃~130℃,保温反应10min~15min;纺制出初始纤维的条件包括:在N2压力下,并与上述合成温度相一致的温度下纺制出初始纤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固化处理的条件包括:将初始纤维浸入醛的酸性溶液中,从35℃以10℃/h~18℃/h的升温速率加热到80℃~95℃,保温2h~3h后取出碳纤维,水洗后干燥,得到碳纤维原丝。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醛的酸性溶液是质量分数为18.5%的甲醛的酸性溶液;所述酸性溶液是盐酸、磷酸或者磺酸。
10.通过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方法制备得到的木质碳纤维原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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