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方法及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77066.0 | 申请日: | 2012-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705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发明(设计)人: | 刘保;张鑫;苏簪斗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创维群欣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G09G5/373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异形 拼接 实现 方法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显示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方法及设备。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传统的大屏幕显示墙大多是四四方方的墙体。然而,近年来随着大屏显示应用范围的加速扩展,无论是工程领域、商用显示领域,还是娱乐领域,用户对大屏显示产品的创新性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这种市场需求也就促成了“异形”大屏显示工程的出现。
“异形”拼接的概念:不规则的异形拼接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商务性的应用中,在展会、企业大厅、临街橱窗等领域的显示应用可以通过不规整的设计创造出更大的空间利用价值和视觉效果。
现在市面上的异形拼接大多是在制作视频时,把视频制成异形的样子,并且要和显示屏摆放的位置相同,然后播放,和监视器没有关系。这样就有局限性,如果显示屏的摆放有所变化,则视频全部重新制作,而且视频制作成本很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方法,解决异形拼接时,需要在制作视频时,把视频制成异形的样子,并且视频要和屏摆放的位置相同才能播放,和监视器没有关系。
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监视器通过通信协议接收上位机发出的命令;
所述监视器根据所述命令中的ID号,判断是否跟所述监视器的ID号一致;若是,则根据所述命令获取所述监视器的水平起始点和垂直起始点,或者获取所述监视器水平方向上相差的像素点和垂直方向上相差的像素点;
根据所述监视器的水平起始点和垂直起始点,或者监视器水平方向上相差的像素点和垂直方向上相差的像素点,计算所述监视器显示图像的像素点的水平起始点和垂直起始点;
所述监视器根据所述像素点的水平起始点和垂直起始点,放大显示所述图像。
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监视器通过通信协议接收上位机发出的命令;
判断单元,用于所述监视器根据所述命令中的ID号,判断是否跟所述监视器的ID号一致;若是,则执行获取单元;
所述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命令获取所述监视器的水平起始点和垂直起始点,或者获取所述监视器水平方向上相差的像素点和垂直方向上相差的像素点;
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监视器的水平起始点和垂直起始点,或者监视器水平方向上相差的像素点和垂直方向上相差的像素点,计算所述监视器显示图像的像素点的水平起始点和垂直起始点;
放大显示单元,用于所述监视器根据所述像素点的水平起始点和垂直起始点,放大显示所述图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方法,所述方法通过监视器获取上位机发送的命令,根据所述命令计算所述监视器显示图像的像素点的水平起始点和垂直起始点,并放大显示所述图像。从而实现通过确定监视器所属的位置,对视频进行裁剪,从而实现异形的样子,如果监视器的摆放位置变动,只需按照新的摆放位置发送命令给监视器即可。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方法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方法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实例例一提供的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方法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方法流程图;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方法流程图;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设备的装置结构图;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设备的装置结构图;
图8是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设备的装置结构图;
图9是本发明实施例五提供的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设备的装置结构图;
图10是本发明实施例六提供的一种异形拼接的实现设备的装置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创维群欣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创维群欣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477066.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