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稻除草剂复配使用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56768.3 | 申请日: | 2012-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354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26 |
发明(设计)人: | 徐弋舒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弋舒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A01N43/42;A01N37/26;A01N37/22;A01N25/32;A01P13/00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石晓玲 |
地址: | 541004 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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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稻 除草剂 使用 方法 | ||
1.一种水稻除草剂复配使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二氯喹啉酸、酰胺类除草剂、磺酰脲除草剂和花椒麻味素按其有效成分重量比为30~48:0.5~3:0.01~0.3:3~7的比例复配后,喷洒于水稻茎叶上或土壤中,按其有效成分计,该水稻复配除草剂的施用量为20~200g/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稻除草剂复配使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花椒麻味素由以下方法制备:取花椒籽粉碎,在1~2MPa、190~210℃下蒸煮15~20分钟,过滤,将滤液静置沉淀,取上清液脱色、于45℃水浴旋转蒸发浓缩,即得花椒麻味素。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稻除草剂复配使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粉碎是指将花椒籽粉碎至30~80目细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稻除草剂复配使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酰胺类除草剂选自甲草胺、乙草胺、丙草胺、丁草胺、异丙甲草胺、异丙草胺和萘丙酰草胺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稻除草剂复配使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磺酰脲除草剂选自苄嘧磺隆、氯磺隆、苯磺隆、甲磺隆、醚苯磺隆、噻吩磺隆和磺酰磺隆中的一种或多种。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水稻除草剂复配使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各组分按比例复配后,可添加相应的助剂,配成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或乳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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