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94663.5 | 申请日: | 2012-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586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洪建国;王海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35/66 | 分类号: | C04B35/66 |
代理公司: |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06 | 代理人: | 顾进 |
地址: | 210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后耐材 再生 浇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不定形耐火材料,特别是一种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
背景技术
利用废弃高炉主沟料制作再生浇注料可以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增加耐火材料资源的循环利用程度,减少资源浪费。在世界范围内寻求资源合理充分利用的今天,循环利用香港材料就显得尤为重要。专利号为200610028473.8的《一种低成本耐用高炉主沟料》公开了一种以用后废弃主沟料为主要原料,并辅以氧化铝微粉、氧化硅微粉、沥青、纯铝酸钙水泥以及分散剂来生产建设主沟铁线、渣沟和铁沟的技术方案。本方案中用到沥青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而专利号为200910063362.4的《一种利用废弃高炉主沟料制造的再生浇注料》公开了一种以以刚玉、矾土为主要原料,并配以废弃主沟料粉、碳化硅、金属硅、包括沥青粉辅助粘合剂、氧化铝或者氧化硅粉以及铝酸钙水泥的技术方案,本方案成本高,同样也含有对环境污染较大的沥青材料。这样两种技术方案虽然本身实现了材料的再利用,降低成本,但是技术方案中含有对环境和人员危害较大的材料。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通过利用主沟废弃料作为渣沟浇注料,实现了主沟废料的循环再利用,降低了渣沟的生产建设成本。
本发明公开的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其组分与质量百分比为:粒度用后主沟料50-65%;刚玉15-20%;粘合剂16-28%;增强剂:2.2-4%;余量为其它不可避免的杂质。本发明公开的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通过利用主沟废弃料作为渣沟浇注料,实现了主沟废料的循环再利用,降低了渣沟的生产建设成本,同时适应现场能力强,抗氧化性能好,抗侵蚀性能强,安全性高。
本发明公开的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的一种改进,粘合剂为氧化铝超细粉或者氧化硅超细粉或者铝酸盐水泥或者任意比例两种以上的混合物。本改进通过采用氧化铝超细粉或者氧化硅超细粉或者铝酸盐水泥或者其任意混合物为粘合剂,成本低、原料来源广泛,有效地降低了渣沟生产建设成本,同时对环境污染低,同时有利于保证生产人员的身体健康。
本发明公开的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的又一种改进,粘合剂组成为氧化铝超细粉5-10%;氧化硅超细粉5-10%;铝酸钙水泥6-8%。本改进公开的粘合剂粘接效果好,成本低、原料来源广泛,有效地降低了渣沟生产建设成本,同时对环境污染低,同时有利于保证生产人员的身体健康。
本发明公开的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的又一种改进,增强剂为有机纤维或者不锈钢纤维或者任意比例的两者混合物。本改进采用有机纤维或者不锈钢纤维为增强剂,有效地提高了浇注料的浇注强度,增加了浇注完成的渣沟的整体抗冲击强度和刚性,提高了渣沟使用的安全性。
本发明公开的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的又一种改进,有机纤维为采用石灰水浸泡处理的有机纤维。本改进采用石灰水浸泡有机纤维,提高了有机纤维的抗腐蚀性和抗氧化性,延长了浇注渣沟中的填充的有机纤维的寿命和强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渣沟的强度和使用寿命,保证了使用安全性。
本发明公开的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的又一种改进,增强剂的组分为有机纤维0.2-1.0%;不锈钢纤维2-3%。本改进公开的增强剂组合,材料来源广泛,成本低廉,同时还有效地提高了浇注后渣沟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性,降低了生产维护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本发明公开的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通过利用主沟废弃料作为渣沟浇注料,实现了主沟废料的循环再利用,降低了渣沟的生产建设成本,同时适应现场能力强,抗氧化性能好,抗侵蚀性能强,安全性高。并辅以来源广泛的粘合剂和增强剂,取材方便,成本低廉,在实现提高浇注渣沟质量的同时,还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后期维护成本,同时还提高了钢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降低了污染,同时还降低了对生产人员身体的伤害。
附图说明
图1、本发明公开的用后耐材再生的渣沟浇注料的用后耐材制备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发明,应理解下述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94663.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