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90103.2 | 申请日: | 2012-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362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黄常波;邓美龙;邓少闻;罗泽华;钱洪福;朱军军;郭宏智;郝本峰;黄种发;施清;薛刚;任书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13/02 | 分类号: | E21D1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004 | 代理人: | 朱丽岩;唐晓丽 |
地址: | 10016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26 跨度 空间 一次 成型 建造 | ||
1.一种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如下:
步骤一,随竖井(1)的土方开挖,将上围合部分的钢管(2)沿拟开挖地下空间上轮廓线跳格顶入延伸方向的土体,同时进行相邻两钢管的管间注浆(3),并挖除上围合部分钢管内的土体;
步骤二,竖井的土方继续开挖,依次从上向下沿拟开挖地下空间外轮廓线将下围合部分的钢管(10)跳格顶入两侧延伸方向的土体,同时,进行相邻钢管的管间注浆(3),并挖除下围钢管内的土体;
步骤三,将上围合部分的钢管(2)两两相邻部分进行切割,并在切口位置处连接切口支护(4),使上围合部分的钢管(2)形成相互连通的管排夹壁空腔,同时在下围合部分的钢管(10)之间进行补充注浆;
步骤四,在上围合部分形成的管排夹壁空腔内进行上管排填充结构(5)的施工,同时将下围合部分的钢管(10)两两相邻部分进行切割,并在切口位置处连接切口支护(4),使下围合部分的钢管(10)形成相互连通的管排夹壁空腔;
步骤五,在下围合部分的钢管(10)形成的管排夹壁空腔内进行下管排填充结构(11)的施工,管排夹壁空腔与管排填充结构一起形成围护结构;
步骤六,围护结构完成后,按照从上向下的顺序进行拟开挖地下空间土方开挖,并施做内部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和步骤二,所述上围合部分的钢管(2)和下围合部分的钢管(10)的顶进方式相同,均为从拟建造地下空间的一端竖井顶进或从拟建造地下空间的两端竖井同时相对顶进;顶进过程中,后续钢管与先顶进钢管焊接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所述相邻两钢管的管间注浆(3)自管顶向管周进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下围合部分的钢管(10)之间进行的补充注浆形成下层侧墙扩大头(8),其施工工序为:先分段绑扎钢筋,后进行浇筑混凝土,最终,管排夹壁、管排填充结构和下层侧墙扩大头(8)一起形成外部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切口支护(4)包括固定钢板(4.1)、防水钢板(4.2)和管间支护(4.3), 所述防水钢板(4.2)设置后施工的内部结构的外侧,作为内部结构的防水层;所述固定钢板(4.1)设置在后施工的内部结构的内侧;所述管间支护(4.3)支顶在固定钢板(4.1)和防水钢板(4.2)之间,并与其同时进行施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间支护(4.3)包括支护钢管,支护钢管内充填微膨胀细石混凝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和步骤四,上围合部分的钢管(2)和下围合部分的钢管(10)的切割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采用跳割方式,隔一段切一段;第一次切割完成后,再进行二次切割。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五,外部结构的截面形状与拟建造地下空间的截面形状相同,为矩形或拱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五,上管排填充结构(5)的施工包括在管排夹壁空腔内分段设置管内支撑(12)、架设模板,然后在模板内进行钢筋绑扎,并在浇筑混凝土前预埋注浆管,最后管排夹壁空间内浇筑混凝土,并在浇筑完成后通过注浆管补充注浆。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26m大跨度空间一次成型建造工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六中,施做内部结构时先挖外部结构内的土方至结构中板(7)的设计位置并施做结构中板(7),再施做结构底板(6);或挖外部结构内的土方至结构底板(6)的设计位置先施做结构底板(6),再施做结构中板(7),所述结构中板(7)和结构底板(6)之间设置或不设置结构中柱(13)。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中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9010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