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鸡传染性法氏囊病超强毒的细胞适应株及其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14019.2 | 申请日: | 2012-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336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王笑梅;高宏雷;祁小乐;高玉龙;秦立廷;王永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2N7/00 | 分类号: | C12N7/00;A61K39/12;A61P31/14;C12R1/93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150001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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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传染性 法氏囊病 超强 细胞 适应 及其 应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超强毒株的细胞适应株及其应用,特别涉及一种鸡传染性法氏囊病超强毒的细胞适应株及其在制备预防鸡传染性法氏囊病药物中的应用。属于生物疫苗领域。
背景技术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IBD)是幼龄鸡的一种急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其病原是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IBDV)。IBDV属双RNA病毒科,禽双RNA病毒属病毒。它有两个血清型,即血清I型和血清II型。I型毒对鸡有致病性,又分为不同亚型,如经典株、变异株、超强毒株和致弱株等。IBDV倾向于侵袭活跃的分离细胞,在鸡体内,主要侵害中枢免疫器官-法氏囊中的前体B细胞,使其发生凋亡和坏死,进而使成熟B细胞减少,导致免疫抑制,从而降低机体对其它疫病的易感性和对其它疫苗的反应性。本病现已遍布全球养禽地区,在工业化养禽业发达的国家尤为严重。
我国于1979年先后在北京、广州等地发生本病,初期病死率较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国开始流行鸡传染性法氏囊病超强毒(vvIBDV),使IBD的发生有了新的变化:病死率升高达100%和60%以上;雏鸡易早期感染,急性发病;原有的经典株弱毒苗不能给免疫鸡提供完全的保护;带有较低母源抗体水平的鸡群也常常不能抵抗vvIBDV的攻击。李树根等发现,TAD(德国)、D78(荷兰)、BV(美国)、CJ(北京)等弱毒疫苗对由广东分离的6株血清I型IBDV毒株GF903、GZ902、GN903、GS904、GB905、GD906等的保护率都不高。由于vvIBDV在抗原性上与经典株和经典疫苗株一致,只是在致病性上出现急剧增强的趋势,理论上讲,常规标准血清I型疫苗能够提供对vvIBDV的保护,但在临床实践中,vvIBDV却能突破母源抗体而感染雏鸡。即使不致雏鸡死亡,也使法氏囊组织受到严重损伤,导致严重后果。因此研制出能抵抗国内vvIBDV分离株、免疫原性强、安全性好的疫苗,并将其推广应用就迫在眉睫。目前认为适当提高疫苗的含毒量或选用中毒力疫苗株是提高疫苗免疫效力的两个好办法。Vandenberg等证明,D78疫苗免疫接种的规定含量较PBG98疫苗的高10倍,前者抗vvIBDV的效果就比后者好。而中毒力疫苗或残毒疫苗虽然对IBD的控制效果较好,但不免使人对其毒力和使用后果有些担心。因此本发明人认为,分离国内vvIBDV,筛选、培育出毒价高,抗原性强的毒株,研制IBD灭活苗,用于雏鸡将引起主动免疫,且无毒负作用;用于种鸡,将提高子代鸡的母源抗体水平,防制早期感染,抵抗国内vvIBDV的攻击。
近几年,本发明人将分离到的vvIBDV-Gx株,经过鉴定、筛选、培育,将其5代细胞适应株(IBDV-G)作为种毒,经鉴定后,研制了超强毒灭活疫苗,并进行了一系列实验室免疫效力试验、安全性试验、对国内vvIBDV的攻毒保护试验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鸡传染性法氏囊病超强毒的细胞适应株。
本发明的目的之二在于提供所述的鸡传染性法氏囊病超强毒的细胞适应株在制备预防鸡传染性法氏囊病药物中的应用。
本发明的目的之三在于提供一种预防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的疫苗组合物。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手段实现的:
本发明人从广西某地IBD免疫后发病鸡群采取法氏囊组织,经标准化方法处理后,得到IBDV-Gx株。对Gx株进行了致病性试验,克隆其主要保护性抗原基因VP2,并进行了序列分析和比较。结果表明,其与欧洲标准超强毒UK661的亲缘关系较近,主要结构蛋白核苷酸同源性为99%,氨基酸同源性为100%,其对SPF鸡胚半数感染量(EID50)为106.25/0.2ml,以2×103EID50/只的剂量接种9~11日龄的SPF鸡,死亡率达40%,以2×103EID50/只的剂量接种4周龄SPF鸡,死亡率达64%。从而证实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Gx为一株符合欧洲超强毒标准和特点的国内超强毒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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