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固体废渣制备的人造石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08462.9 | 申请日: | 2012-0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046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曾德朝;陈志彦;钟保民;林锦威;王毅;周燕;叶勇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鹏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盛昌陶瓷有限公司;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8/32 | 分类号: | C04B28/32;C04B18/16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温旭 |
地址: | 511533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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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固体 废渣 制备 人造石 | ||
1.一种用固体废渣制备的人造石,其特征在于,其主要原料包括氧化镁、氯化镁、填充料;
所述氧化镁:氯化镁:填充料的重量比例为0.1~2: 0.1~2:0.1~2.5;
所述填充料为石英砂、固体废渣中的一种或组合;
所述固体废渣为抛光废渣、瓷砖废品中的一种或组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石,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镁:氯化镁:填充料的重量比例为1:1:1.1;
所述填充料包括20~50%的所述固体废渣和50~80%的所述石英砂。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造石,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废渣为经过热处理的废渣,所述热处理的步骤主要包括:
将所述固体废渣经过烘干处理;
将经过烘干的所述固体废渣进行热处理,所述热处理的温度为500~1000℃。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造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石英砂包括26~40目石英砂、40~100目石英砂、90~100目石英砂、325目石英砂,其中,所述26~40目石英砂:40~100目石英砂:90~100目石英砂:325目石英砂=3~5:1.5~2.5: 1.5~2.5:0.5~1.5。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造石,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废渣包括26~40目抛光废渣、40~100目抛光废渣、90~100目抛光废渣、325目抛光废渣,其中,所述26~40目抛光废渣:40~100目抛光废渣:90~100目抛光废渣:325目抛光废渣=3~5:1.5~2.5: 1.5~2.5:0.5~1.5。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石,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石还加入改性剂和消泡剂;
所述改性剂的加入量为所述氧化镁加入量的0.5~1.5%,所述消泡剂的加入量为所述氧化镁加入量的0.01~0.5%。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人造石,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剂为磷酸及磷酸盐的一种或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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