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据监控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04693.2 | 申请日: | 2012-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00039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1-18 |
发明(设计)人: | 郭胜旺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24 | 分类号: | H04L12/24;H04L29/06;H04L29/08;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19 | 代理人: | 苏培华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 监控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网络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应用于电子商务中的数据监控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电子商务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目前,电子商务的应用在世界范围内正以惊人的速度普及与发展。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与发展,人们对参与商业活动的人或者企业的交易数据越来越关注,真实可靠的交易数据可以帮助商业交易的双方互相了解,并有助于降低商业交易的风险。为此,对电子商务进行监控的监控系统应运而生。
现有的电子商务监控系统在进行监控时,大多数利用阀值也就是固定值进行告警,比如CPU、Load等超过多少就告警,日志中异常数目超过多少个就告警等。但是,对于交易网站的PV(PageViews,页面浏览量)、UV(Unique Visitor,访问某个站点或点击某条新闻的不同IP地址的人数)、交易笔数、金额等业务级别数据,其数据所绘线的走势是跟人的活动有关系的。无论使用全天的最大值或者最小值进行固定值告警,都是不适合的。例如,系统出故障时,数据会跌,但是不一定会跌出波谷或波峰值,此时告警会漏报,一分钟X万的损失,企业承受不起,用户流失是更可怕的;再如,晚间有人耍信誉或者爬数据,会造成数据线的走高,但是因为不超过波峰值,问题不会被发现,除非人工24小时盯屏,发现数据走势不正常,然后再手动触发告警。另外,固定值只适应某时间段的告警配置,特定时间比如1年后,业务变化,此时,该固定值可能不再具有意义,而需要重新进行修改等。
可见,目前的电子商务监控系统监控方式单一,对于规律和/或突发事件的考虑都是不足的,不能在发生突发事件,或数据规律发生改变时进行有效地监控。
因此,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迫切解决的一个技术问题就是:如何顺应电子商务发展,灵活地对电子商务系统的数据进行监控,即使在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数据规律发生改变时,也能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地监控。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一种数据监控方法及装置,以解决电子商务系统的数据监控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数据监控方法,包括:根据电子商务系统的待监控数据的类型,选择告警策略中的一个或多个,所述告警策略包括:固定值告警策略、基线告警策略、和波动告警策略,其中,所述固定值告警策略用于在所述待监控数据超过设定的阀值时进行告警,所述基线告警策略用于在所述待监控数据与设定的基线上的数据相比较,超过设定的范围时进行告警,所述波动告警策略用于在所述待监控数据与设定的数据相比较,超过设定的范围时进行告警;根据选择的所述告警策略,对所述待监控数据进行监控。
优选地,在所述根据电子商务系统的待监控数据的类型,选择告警策略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步骤之前,还包括:根据设定时间内的所述电子商务系统的往期数据生成基线;根据所述生成的基线,设置所述基线告警策略。
优选地,所述根据设定时间内的所述电子商务系统的往期数据生成基线的步骤包括:获取设定时间内的所述往期数据;按照设定规则对获取的所述往期数据进行分组,计算每个组的组内平均值和组内标准差;使用所述每个组的所述组内平均值和所述组内标准差,按照设定规则对该组内的数据进行过滤,获得该组的组内保留数据;对所述每个组的所述组内保留数据求平均,获得该组的初始基线值;对所有的所述初始基线值进行平滑,根据平滑后的所述初始基线值生成所述基线。
优选地,所述根据平滑后的所述初始基线值生成所述基线的步骤包括:将平滑后的所述初始基线值按照设定的基线增长率进行拉高,使用拉高后的所述初始基线值生成所述基线。
优选地,在所述根据电子商务系统的待监控数据的类型,选择告警策略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步骤之前,还包括:判断所述待监控数据发生数据波动幅度突变的可能性的大小,根据判断结果设置所述波动告警策略的参数,所述参数包括所述待监控数据超过所述设定的数据的范围,和所述待监控数据超过所述设定的数据的范围的次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经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04693.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数据显示系统、数据中继设备、数据中继方法、数据系统、接收设备和数据读取方法
- 数据记录方法、数据记录装置、数据记录媒体、数据重播方法和数据重播装置
- 数据发送方法、数据发送系统、数据发送装置以及数据结构
- 数据显示系统、数据中继设备、数据中继方法及数据系统
- 数据嵌入装置、数据嵌入方法、数据提取装置及数据提取方法
- 数据管理装置、数据编辑装置、数据阅览装置、数据管理方法、数据编辑方法以及数据阅览方法
- 数据发送和数据接收设备、数据发送和数据接收方法
- 数据发送装置、数据接收装置、数据收发系统、数据发送方法、数据接收方法和数据收发方法
- 数据发送方法、数据再现方法、数据发送装置及数据再现装置
- 数据发送方法、数据再现方法、数据发送装置及数据再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