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大米抛光辊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88363.0 | 申请日: | 2007-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240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1 |
发明(设计)人: | 郑仁明;邱衍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陆市天明粮食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2B3/04 | 分类号: | B02B3/04 |
代理公司: | 武汉天力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冯卫平;程祥 |
地址: | 43260***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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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米 抛光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粮食加工工具,特别是一种大米抛光辊。
背景技术
抛光是大米加工过程中的一道必备工序,而抛光辊是现有技术大米抛光机的重要部件。但现有技术的抛光辊在加工如粳米这种质地硬实、不易碎、胶质淀粉多的米粒时,效果不理想,碎米率高,含糠粉多,外观粗糙。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大米抛光辊,它在加工质地硬实、不易碎、胶质淀粉多的米粒时,不仅抛光效果好而且碎米率低。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大米抛光辊,包括辊筒体、沿轴向布置在辊筒体外圆周上的凸筋,其特征在于:辊筒体由呈锥台形的前段抛光辊与呈圆柱形的后段抛光辊组成。
而且沿辊筒体外圆周以轴线方向为中心螺旋均布2~6根螺旋凸筋,螺旋凸筋的后端与凸筋前端连接,凸筋及螺旋凸筋的横截面呈等腰梯形。
而且前段抛光辊与后段抛光辊为整体成形结构。
而且辊筒体、凸筋以及螺旋凸筋为整体成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1.抛光效果好。2.增碎率低。
附图说明
图1是大米抛光辊的主视图。
图2是大米抛光辊B-B处的剖视图。
图3是大米抛光辊的右视图。
图4是大米抛光辊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4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粮食加工工具,特别是一种大米抛光辊,包括辊筒体1、沿轴向布置在辊筒体1外圆周上的凸筋6,其特征在于:辊筒体1由呈锥台形的前段抛光辊2与呈圆柱形的后段抛光辊3组成。
上述结构使得米粒在抛光室内上下翻滚的空间增大,这样增加了粳米在抛光室内的翻滚、摩擦。辊筒体1由呈锥台形的前段抛光辊2与呈圆柱形的后段抛光辊3组成,前段抛光辊2锥形角可以制作成0.7°~1°。
而且沿辊筒体外1圆周以轴线方向为中心螺旋均布2~6根螺旋凸筋4,螺旋凸筋4的后端与凸筋6前端连接,凸筋6及螺旋凸筋4的横截面呈等腰梯形。
上述结构保证了粳米在抛光室内需要的压力,且压力变化幅度适中,使得抛光效果好、增碎率低。螺旋凸筋4的螺旋角可以是4°~8°。凸筋6及螺旋凸筋4的横截面呈等腰梯形。凸筋6及螺旋凸筋4可以按照外宽度14mm,底宽度30mm,高15mm的尺寸制作。虽然这里对螺旋凸筋4的数量、螺旋角以及凸筋6和螺旋凸筋4的尺寸做了限定,但超出该限定范围的技术方案也在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前段抛光辊2与后段抛光辊3为整体成形结构。
前段抛光辊2与后段抛光辊3之间采用整体成形结构,保证了二者之间结构的稳固性,减小零部件脱落、变形的可能性,保证了大米抛光的效果,延长大米抛光辊的更换周期。
而且辊筒体1、凸筋6以及螺旋凸筋4为整体成形结构。
辊筒体1、凸筋6以及螺旋凸筋4为整体成形结构,保证了三者之间结构的稳固性,减小零部件脱落、变形的可能性,保证了大米抛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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