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毛发调理剂和二合一调理洗发剂无效
申请号: | 98809389.8 | 申请日: | 1998-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54467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6-23 |
发明(设计)人: | R·富兰克林;P·艾阿科布希;D·斯坦辰;P-N·特里恩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克佐诺贝尔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7/075 | 分类号: | A61K7/075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季壮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二合一的调理洗发剂,包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阳离子毛发调理剂。阳离子毛发调理剂是具有酯键的脂肪族季铵化合物。可以通过链烷醇胺同具有约11-23个碳原子的脂族基团的脂肪酸或脂肪酸酯反应,然后将得到的酯胺用烷基化试剂进行季铵化得到阳离子毛发调理剂。 | ||
搜索关键词: | 毛发 调理 二合一 洗发剂 | ||
【主权项】:
1.一种二合一毛发调理剂和调理洗发剂组合物,包括:a)一种或多种具有以下通式的毛发调理剂作为阳离子表面活性剂
式中,X-是阴离子,R1、R2、R3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相互独立地是含2-6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烷基;R4是含1-6个碳原子的饱和或不饱和的直链或支链并非必要地用羟基、环氧基或卤素取代的脂族基团,E1、E2和E3在每种情况下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选自-H、-OH和下面通式(II)的脂族酯基团:
式中,R5是含11-23个碳原子的饱和或不饱和的直链或支链并非必要地用羟基、环氧基或卤素取代的脂族基团,条件是E1,E2或E3中的至少一个是通式(II)的基团,以及b)一种或多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其中一种或多种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在组合物中的含量为组合物的大于0%-4%重量。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克佐诺贝尔公司,未经阿克佐诺贝尔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8809389.8/,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