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隆鼻器无效
申请号: | 92206683.3 | 申请日: | 1992-04-07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004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2-17 |
发明(设计)人: | 查元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西安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7/00 | 分类号: | A61B1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10054 陕***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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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医学美容颌面外科最常施行的隆鼻术的专用手术器械——隆鼻器。本实用新型根据人鼻的外形特点,将本实用新型的剥离刀设为“⌒”形,顶端(刃口)为弧形刃面,能有效迅速一次地掀起鼻骨骨膜后,剥离刀同鼻骨和鼻软骨形成隧道,鼻假体可顺剥离刀的内上弧沟槽正确插入,保证美容手术的成功,且成本低廉,结构简单,操作安全、有效,经临床试验,手术效果良好,可供各医院美容颌面外科推广应用。 | ||
搜索关键词: | 隆鼻 | ||
【主权项】:
1、一种隆鼻器,其特征在于:它是由手柄(1)、连接部(2)、剥离刀(4)构成剥离刀中间(5)向上呈“⌒”形并贯穿于刀长,剥离刀两侧面(6)、(7)向下,与双侧连接根部(3)成弧形后,逐渐向前缩小至前部宽为7~11毫米后至刃口(8),顶端(刃口)(8)为弧形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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