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磷石膏制水泥生产用增强石膏球无效
申请号: | 92112246.2 | 申请日: | 1992-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879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4-27 |
发明(设计)人: | 沈清元;杨发军;尚志民;张福林;沈德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襄樊水泥厂 |
主分类号: | C04B11/26 | 分类号: | C04B11/26 |
代理公司: | 襄樊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静月 |
地址: | 441023***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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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废弃的磷石膏为主要原料制取的增强石膏球,以代替水泥生产中的天然石膏用作水泥缓凝剂。增强石膏球由磷石膏渣与石灰CaO、Ca(OH)2配制。经干燥成型而制得。本发明变废为宝,用于水泥生产,提高了水泥的质量和抗压强度,减化了水泥生产设备,降低了水泥生产的原材料成本和生产成本,有效地治理了磷石膏废渣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
搜索关键词: | 石膏 水泥 生产 增强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水泥生产的增强石膏球,其中含有CaSO4,其特征在于是由磷石膏与石灰:CaO、Ca(OH)2按100∶0.5~10(重)的配比配料,搅拌均匀,在150℃以下烘干,烘至物料含水量为3~10%,烘后物料进入成型机,挤压成球,磷石膏渣中P2O5与石灰的反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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