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二维码的视频展示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316293.4 | 申请日: | 2021-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3816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发明(设计)人: | 李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辉 |
主分类号: | H04N21/2187 | 分类号: | H04N21/2187;H04N21/231;H04N21/239;H04N21/266;H04N21/433;H04N21/4627;H04N21/472;G06F16/955;G06K7/10;G06K19/06 |
代理公司: | 成都鱼爪智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308 | 代理人: | 赵晨宇 |
地址: | 657399 云南省昭通***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二维码的视频展示方法及系统,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一种基于二维码的视频展示方法包括:接收服务终端发送的视频文件,分析视频文件并存储在数据库的预设目录中;根据视频文件的存储位置,生成与视频对应的二维码,作为视频二维码;将视频二维码发送给服务终端,以指示服务终端显示视频二维码。其能够根据用户选取的扩展功能,能将视频生成二维码请求,获取一个独立的二维码,其他用户可以用扫一扫功能就能识别出二维码自动生成视频。此外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基于二维码的视频展示系统,包括:存储模块、生成模块、第一发送模块、获取模块以及第二发送模块。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二维码 视频 展示 方法 系统 | ||
【主权项】:
暂无信息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辉,未经李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2110316293.4/,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