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监理用警示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1116697.3 | 申请日: | 2019-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6181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发明(设计)人: | 刘立春;李森;谭永锋;李春燕;李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9/608 | 分类号: | E01F9/608;E01F9/623;E01F9/67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800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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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监理用警示器,包括警示器本体、固定连接在警示器本体下表面的立柱以及一体连接在立柱底部的底座,所述立柱的内部开设有空腔,所述底座的下表面开设有与所述空腔连通的过轮口,所述空腔的内壁上滑移连接有滑移轴,所述滑移轴上套设连接有与所述滑移轴转动配合并沿所述过轮口延伸至所述底座外部的滚轮,所述空腔的内部以及所述立柱的外部设置有高度调节组件,所述高度调节组件包括位于滑移轴上方并与滑移轴的周侧壁固定连接的套筒、开设在套筒上表面并延伸至套筒内部的螺纹孔、与螺纹孔螺纹配合的螺杆以及驱动螺杆转动的传动件。本实用新型具有避免警示器自主移动的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监理 警示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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