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的、尤其是用于汽车的内燃机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12996.4 | 申请日: | 2018-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3753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25 |
发明(设计)人: | N·登宾斯基;T·施皮斯;A·索利莫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B67/04 | 分类号: | F02B67/04;F16H7/02;F16H7/08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李骏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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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内燃机(1),具有输出轴、风扇(5)、至少一个与风扇(5)不同的辅助设备(7)和带传动装置(8),所述带传动装置具有至少一个能够由输出轴驱动的带轮(9)和至少一个围绕带轮(9)的并且能够经由带轮(9)被输出轴驱动的传动带机构(10),经由传动带机构,至少辅助设备(7)能够被输出轴驱动,其包括:第二带轮(12);第三带轮(13);第二传动带机构(14),第二传动带机构围绕第一带轮(9)和第二带轮(12),第二带轮可经由第二传动带机构(14)和第一带轮(9)被输出轴驱动;和第三传动带机构(15),第三传动带机构围绕第二带轮(12)和第三带轮(13),使得风扇(5)能够经由第三带轮(13)和第三传动带机构(15)被第二带轮(12)驱动。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 尤其是 汽车 内燃机 | ||
【主权项】:
1.用于机动车的内燃机(1),所述内燃机具有输出轴、具有风扇(5)、具有至少一个与所述风扇(5)不同的辅助设备(7)和具有带传动装置(8),所述带传动装置具有至少一个能够由输出轴驱动的带轮(9)和至少一个围绕带轮(9)的并且能够经由带轮(9)被输出轴驱动的传动带机构(10),至少辅助设备(7)能够经由所述传动带机构被输出轴驱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燃机包括:‑第二带轮(12);‑第三带轮(13);‑第二传动带机构(14),该第二传动带机构围绕第一带轮(9)和第二带轮(12),所述第二带轮能经由第二传动带机构(14)和第一带轮(9)被输出轴驱动;和‑第三传动带机构(15),该第三传动带机构围绕第二带轮(12)和第三带轮(13),使得风扇能够经由第三带轮(13)和第三传动带机构(15)被第二带轮(12)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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