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河道清淤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822164914.8 | 申请日: | 2018-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95849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5 |
发明(设计)人: | 陈玉璞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B3/00 | 分类号: | E02B3/00;E02D29/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5000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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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河道清淤结构,其包括河道主体,所述河道主体包括河道主体两侧的河岸和河道底部的河底,每个所述河岸的上方均设有挡土墙,所述挡土墙与河岸之间自然放坡,两个所述河岸相对的一侧均设有挡土机构;所述挡土机构包括若干插入河底的方桩,若干所述方桩沿河岸设置,所述方桩与河岸之间设有插入河底的挡土板,且方桩与挡土板之间通过固定机构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具有降低施工开挖降水对周边建筑的危险的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河岸 方桩 河道 挡土墙 本实用新型 河道清淤 挡土板 固定机构 周边建筑 主体两侧 放坡 开挖 降水 施工 | ||
【主权项】:
1.一种河道清淤结构,包括河道主体(1),所述河道主体(1)包括河道两侧的河岸(11)和河道底部的河底(12),每个所述河岸(11)的上方均设有挡土墙(2),所述挡土墙(2)与河岸(11)之间自然放坡(3),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河岸(11)相对的一侧均设有挡土机构(4);所述挡土机构(4)包括若干插入河底(12)的方桩(41),若干所述方桩(41)沿河岸(11)设置,所述方桩(41)与河岸(11)之间设有插入河底(12)的挡土板(42),且方桩(41)与挡土板(42)之间通过固定机构(5)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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