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监控告警方法、装置、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811053362.1 | 申请日: | 2018-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8818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19 |
发明(设计)人: | 杨加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67/51 | 分类号: | H04L67/51;H04L41/0631;H04L41/069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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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监控告警方法,该方法包括:获取目标业务系统的监控数据,并将所述监控数据和对应的标准阈值进行比对,判断所述监控数据是否异常;若异常,则判断所述监控数据的生成时间是否属于许可波动时间段;若属于,则根据所述许可波动时间段对应的波动告警规则和所述监控数据设置对应的告警优先级,并根据所述告警优先级进行告警;若不属于,则根据预设标准告警优先级进行告警。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监控告警装置、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本发明在日常监控基础上,当监控的业务数据出现异常时,从时间维度对异常原因进行校验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采用合适的告警方式进行告警,提高了告警的精确性,有利于提高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 | ||
搜索关键词: | 监控 告警 方法 装置 设备 计算机 可读 存储 介质 | ||
【主权项】:
1.一种监控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告警方法包括:获取目标业务系统的监控数据,并将所述监控数据和对应的标准阈值进行比对,判断所述监控数据是否异常;若所述监控数据异常,则判断所述监控数据的生成时间是否属于许可波动时间段;若所述监控数据的生成时间属于所述许可波动时间段,则根据所述许可波动时间段对应的波动告警规则和所述监控数据设置对应的告警优先级,并根据所述告警优先级进行告警;若所述监控数据的生成时间不属于所述许可波动时间段,则根据预设标准告警优先级进行告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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