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补光的防飞虫录像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21829197.5 | 申请日: | 2017-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76123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13 |
发明(设计)人: | 李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青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5/225;H04N7/18;A01M29/34;A01M1/04 |
代理公司: | 成都弘毅天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30 | 代理人: | 李小金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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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影录像设备领域,公开了一种可补光的防飞虫录像设备,包括录像机主体,录像机主体前端设有录像镜头,录像机主体前端上部设有向前方延伸的延伸板,延伸板末端接有补光灯,录像机主体前端下部设有吹气座,吹气座上设有朝向录像镜头的吹气嘴,吹气座通过输气管与抽气机的输出端连通。本实用新型不仅可有效进行补光,提高亮度,提升录像质量,同时可有效减少飞虫在录像镜头处聚集,防止飞虫大量聚集于录像镜头处影响录像效果,降低监控质量。 | ||
搜索关键词: | 飞虫 录像机主体 录像镜头 录像设备 吹气座 补光 本实用新型 延伸板 录像 有效减少 补光灯 抽气机 吹气嘴 输出端 输气管 连通 监控 延伸 摄影 | ||
【主权项】:
1.一种可补光的防飞虫录像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录像机主体,所述录像机主体前端设有录像镜头,所述录像机主体前端上部设有向前方延伸的延伸板,所述延伸板末端接有补光灯,所述录像机主体前端下部设有吹气座,所述吹气座上设有朝向录像镜头的吹气嘴,所述吹气座通过输气管与抽气机的输出端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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