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屏及集成显示屏的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1426690.2 | 申请日: | 2017-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97613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22 |
发明(设计)人: | 薛肖飞;张志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唐清凯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申请涉及一种显示屏及集成显示屏的显示装置,显示屏包括:屏主体,具有由轮廓线界定的有效显示区;盖板,遮罩于所述屏主体;其中,所述盖板具有对应所述有效显示区的角落处的遮罩区,以改善所述有效显示区的显示效果。盖板具有对应所述有效显示区的角落处的遮罩区,遮罩区遮罩有效显示区的角落,从而降低了有效显示区的角落处的锯齿状分布像素单元的亮度,减轻了锯齿感,提升了显示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屏 集成 显示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屏主体,具有由轮廓线界定的有效显示区;盖板,遮罩于所述屏主体;其中,所述盖板具有对应所述有效显示区的角落处的遮罩区,以改善所述有效显示区的显示效果。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未经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721426690.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