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兼容IPTV与互联网视频点播的融合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1165718.1 | 申请日: | 2017-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72189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0 |
发明(设计)人: | 秦幸坚;李力;谢虎;李琳;吴志远;万仁勇;陈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勋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72 | 分类号: | H04N21/472;H04N21/426;H04N21/61;H04N21/258;H04N21/6405;H04N21/643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24 | 代理人: | 陈骏键 |
地址: | 201102 上海市闵***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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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兼容IPTV与互联网视频点播的融合系统,包括一机顶盒;一服务器组;一双向网络通道,双向网络通道的一端分别与机顶盒的IPTV信号输出端口和互联网点播信号输出端口连接,其另一端分别与服务器组的IPTV业务处理输入端口和互联网点播业务处理输入端口连接;以及一码流光发送机,码流光发送机的业务流接收端口与服务器组的业务处理输出端口连接,其业务流发送端口依次通过一光放大器和一光分路器与机顶盒的业务流输入端口连接。本实用新型使得IPTV业务和互联网视频点播业务在同一设备中实现融合,提高了整个系统的安全性,不易受到恶意攻击或病毒侵害,灵活度更高,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自行选择业务类型。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兼容 iptv 互联网 视频点播 融合 系统 | ||
【主权项】:
一种兼容IPTV与互联网视频点播的融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机顶盒,所述机顶盒内设置有一IPTV处理模块和一互联网点播处理模块,所述机顶盒具有一业务流输入端口、一IPTV信号输出端口和一互联网点播信号输出端口,所述机顶盒的IPTV信号输出端口和互联网点播信号输出端口分别与所述IPTV处理模块和互联网点播处理模块连接;一服务器组,所述服务器组内设置有至少一IPTV业务处理模块和至少一互联网点播业务处理模块,所述服务器组具有一业务处理输出端口、一IPTV业务处理输入端口和一互联网点播业务处理输入端口,所述服务器组的IPTV业务处理输入端口分别与每一IPTV业务处理模块连接,所述服务器组的互联网点播业务处理输入端口与每一互联网点播业务处理模块连接;一双向网络通道,所述双向网络通道的一端分别与所述机顶盒的IPTV信号输出端口和互联网点播信号输出端口连接,其另一端分别与所述服务器组的IPTV业务处理输入端口和互联网点播业务处理输入端口连接;以及一码流光发送机,所述码流光发送机具有一业务流接收端口和一业务流发送端口,所述码流光发送机的业务流接收端口与所述服务器组的业务处理输出端口连接,其业务流发送端口依次通过一光放大器和一光分路器与所述机顶盒的业务流输入端口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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