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生产减水剂的萘回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0370158.2 | 申请日: | 2016-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5867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9-21 |
发明(设计)人: | 曾博荣;黄文明;仝浩胜;魏运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恒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0/00 | 分类号: | B01D50/00;B01D53/74;C07C15/24;C07C7/14 |
代理公司: | 荆州市技经专利事务所 42219 | 代理人: | 韩志刚 |
地址: | 434000 ***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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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生产减水剂的萘回收装置。所述装置在回收箱顶部一端装有溶萘尾气管和磺化尾气管,回收箱内装有前隔板、中隔板和后隔板,前隔板上开有带滤网的滤孔,回收箱顶部的另一侧装有回收箱尾气排出管并与中和尾气管相连通,中和尾气管与一级空气净化器相连通,一级空气净化器的顶部用管道与二级空气净化器的底部相连通,管道上装有引风机,二级空气净化器的顶部管道上装有鼓风机,并与烟囱相连通。该装置将生成系统中所产生的尾气一并回收处理,促进生产环境安全环保,能充分回收和利用原材料,降低生成成本。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生产 水剂 回收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生产减水剂的萘回收装置,包括:溶萘尾气管(1)、磺化尾气管(2)、中和尾气管(3)、回收箱(4)、中隔板(5)、后隔板(6)、前隔板(7)、人孔(9)、回收箱尾气排出管道(10)、一级空气净化器(11)、1号净化器电机(12)、引风机(13)、二级空气净化器(14)、2号净化器电机(15)、鼓风机(16)和烟囱(17),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在回收箱(4)顶部一端装有溶萘尾气管(1)和磺化尾气管(2),回收箱(4)内装有前隔板(7)、中隔板(5)和后隔板(6),前隔板(7)上开有带滤网的滤孔(8),回收箱(4)的一侧箱壁上开有人孔(9),回收箱(4)顶部的另一侧装有回收箱尾气排出管(10),回收箱尾气排出管(10)与中和尾气管(3)相连通,中和尾气管(3)与一级空气净化器(11)相连通,一级空气净化器(11)的底部装有1号净化器电机(12),一级空气净化器(14)的顶部用管道与二级空气净化器(14)的底部相连通,管道上装有引风机(13),二级空气净化器(14)的底部装有2号净化器电机(15),二级空气净化器(14)的顶部管道上装有鼓风机(16),并与烟囱(17)相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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