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防护板的直线型钢板桩有效
申请号: | 201620172622.7 | 申请日: | 2016-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5912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9-21 |
发明(设计)人: | 王恭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鞍山瑞马钢板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5/04 | 分类号: | E02D5/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43000 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防护板的直线型钢板桩,包括直线型钢板桩本体,所述钢板桩本体的两端对称设有互锁结构,所述钢板桩本体的中部设有带减压孔的凸起结构,一侧部焊接有弧形防护板,所述弧形防护板的长度和钢板桩本体的长度相等,直径小于钢板桩本体的宽度。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通过在钢板桩本体的中部设置带减压孔的凸起结构,在侧部设置弧形防护板,可有效减弱钢板桩本体的侧向冲击及横向向拉伸,大大延长了钢板桩的使用寿命。 | ||
搜索关键词: | 防护 线型 钢板 | ||
【主权项】:
一种带防护板的直线型钢板桩,包括直线型钢板桩本体(1),所述钢板桩本体(1)的两端对称设有互锁结构(3),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板桩本体(1)的中部设有带减压孔的凸起结构(2),一侧部焊接有弧形防护板(4),所述弧形防护板(4)的长度和钢板桩本体(1)的长度相等,直径小于钢板桩本体(1)的宽度。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鞍山瑞马钢板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马鞍山瑞马钢板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620172622.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