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元件、发光装置、显示装置、电子设备以及照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0837840.2 | 申请日: | 2013-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36941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7 |
发明(设计)人: | 山崎舜平;濑尾哲史;平形吉晴;石兽根崇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F21S6/00 | 分类号: | F21S6/00;F21S8/04;H05B33/14;H05B33/20;C09K11/06;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英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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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发光元件、发光装置、显示装置、电子设备以及照明装置。目的在于:作为使用多个发光掺杂剂的发光元件,提供发光效率高的发光元件。另外,本发明的一个方式通过使用上述发光元件分别提供减少了耗电量的发光装置、发光模块、发光显示装置、电子设备及照明装置。注目到作为分子间的能量转移机理之一的福斯特机理。通过使提供能量的分子的发光波长与波长的4次方乘以接受能量的分子的吸收光谱而成的曲线中的最长波长一侧的局部极大的峰值重叠,可以高效地实现上述福斯特机理中的能量转移。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元件 装置 显示装置 电子设备 以及 照明 | ||
【主权项】:
一种发光元件,包括:分散在第一主体材料中的第一磷光化合物,分散在第二主体材料中的第二磷光化合物,和分散在第三主体材料中的第三磷光化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磷光化合物发射蓝色光,其中,所述第二磷光化合物的ε(λ)λ4在440nm至520nm的波长范围内具有峰值,其中,所述第二磷光化合物发射波长比从所述第一磷光化合物发射的光的波长长的光,其中,所述第三磷光化合物的ε(λ)λ4在520nm至600nm的波长范围内具有峰值,其中,所述第三磷光化合物发射波长比从所述第二磷光化合物发射的光的波长长的光,其中,λ表示波长,并且,其中,ε(λ)表示波长λ时的摩尔吸光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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