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办公视频录制装置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610755055.2 | 申请日: | 2016-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63033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1-04 |
发明(设计)人: | 舒华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吉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7/18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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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办公视频录制装置及系统,该装置包括:拍摄设备和显示设备;拍摄设备包括:第一通信模块、数据获取模块和发送模块;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实时的视频数据和语音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视频数据和语音信息发送给显示设备进行显示。显示设备包括:第二通信模块、视频制作模块和视频上传模块;第二通信模块用于与第一通信模块建立通信;视频制作模块用于在接收到视频制作命令时,将视频数据、语音信息以及视频调整数据制作成办公视频文件;视频上传模块用于将办公视频文件上传至服务器,以供外部设备通过访问所述服务器,查看或下载办公视频文件。采用本发明实施例能实现办公视频的实时录制和上传,提高办公视频的录制便利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办公 视频 录制 装置 系统 | ||
【主权项】:
一种办公视频录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拍摄设备和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拍摄设备包括:第一通信模块、数据获取模块和发送模块;所述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实时的视频数据和语音信息;所述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视频数据和语音信息发送给所述显示设备,以供所述显示设备显示;所述显示设备包括:第二通信模块、视频制作模块和视频上传模块;所述第二通信模块用于与所述第一通信模块建立通信;所述视频制作模块用于在接收到视频制作命令时,将所述视频数据、语音信息以及视频调整数据制作成办公视频文件;其中,所述视频调整数据由用户在所述数据获取模块获取所述视频数据和语音信息期间,向所述显示设备输入用户操作指令而获得;所述视频上传模块用于将所述办公视频文件上传至服务器,以供外部设备通过访问所述服务器,查看或下载所述办公视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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