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眼部的干细胞诱导培养液、其制备方法及其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610294415.3 | 申请日: | 2016-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83867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22 |
发明(设计)人: | 刘广鹏;廖彩荷;许益聘;谭健;韩芳;叶信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C12N5/0775 | 分类号: | C12N5/0775;A61K35/28;A61P2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7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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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生物技术领域,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眼部的干细胞诱导培养液,其包含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VEGF)、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bFGF)和表皮生长因子(EGF),所述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VEGF)的含量为0.5‑2.5ng/ml,所述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bFGF)的含量为0.25‑0.4ng/ml,所述表皮生长因子(EGF)的含量为0.5‑2.0ng/ml。本发明采用人眼眶脂肪来源的干细胞(ASCs)体外条件培养液对角膜损伤的再生修复发挥着重要的增强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眼部 干细胞 诱导 培养液 制备 方法 及其 应用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眼部角膜上皮细胞的生长和修复的干细胞诱导培养液,其特征在于,其包含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和表皮生长因子,所述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的含量为1.0-2.0ng/ml,所述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的含量为0.3-0.4ng/ml,所述表皮生长因子的含量为1.0-2.0ng/ml;其采用如下方法制备:/n1)先将脂肪组织去除血管、筋膜等无用组织后,制成糊状,加入胶原酶消化处理,所述胶原酶为I型胶原酶,A型胶原酶或复合型胶原酶,浓度范围为0.05-0.5%,与组织细胞的体积比范围1-2∶1;所述组织细胞为眼眶脂肪细胞;组织细胞的来源包括人在内的哺乳类动物的组织细胞;/n2)然后加入培养基进行中和处理,离心;/n3)弃去上清液后加入含有10%FBS的低糖DMEM培养基的细胞培养液进行培养;/n4)再在细胞融合至80-90%时进行消化传代,待第二代细胞生长至融合状态时,采用无血清的低糖DMEM培养液最后培养48小时而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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