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制造玻璃纤维产品的经含亚磷酸单体的乳液聚合物改性的脲-甲醛树脂组合物有效
| 申请号: | 201580032984.4 | 申请日: | 2015-06-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459716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18 |
| 发明(设计)人: | J·C·勃林;A·S·布朗奈尔;M·D·凯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门哈斯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9J161/24 | 分类号: | C09J161/24;C09J143/02;C09J161/06;D04H1/4218;D04H1/587;D04H1/64;C08F220/18;C08F212/08;C08F220/06;C08F212/14;C08F230/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胡嘉倩;陈哲锋 |
| 地址: | 美国宾夕***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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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提供可用于制造例如用于屋顶瓦板的经处理的玻璃垫子的经聚合物改性的水性脲甲醛树脂(UF树脂)粘合剂组合物,其中聚合物改性剂是多级水性乳液橡子共聚物,所述共聚物包含一种含有亚磷酸基团的凸出聚合物级和包含不与所述凸出聚合物级相容的加成共聚物的一种或多种其它聚合物级,其中所述多级水性乳液共聚物具有从‑60至25℃,或优选地从‑30至12℃的测量的Tg,以及进一步地,其中用于制造一种或多种其它聚合物级的单体总数与用于制造凸出聚合物级的单体总量的重量比是在从3:1至50:1,或优选地,从3:1至30:1,或更优选地,从3:1至20:1,或甚至更优选地,从8:1至12:1的范围内。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制造 玻璃纤维 产品 经含亚 磷酸 单体 乳液 聚合物 改性 甲醛 树脂 组合 | ||
【主权项】:
1.一种水性脲甲醛树脂(UF树脂)粘合剂组合物,其包含UF树脂和以所述粘合剂组合物的总固体计,从2重量%至10重量%的至少一种聚合物改性剂,所述聚合物改性剂是多级水性乳液共聚物,其具有两种或更多种聚合物级并具有一种凸出聚合物级,所述凸出聚合物级是从所述多级水性乳液共聚物的一种或多种其它聚合物级伸出或凸出的含亚磷酸基团的聚合物,所述凸出聚合物级共聚物包含作为共聚单元的a)从0.5重量%至10重量%的一种或多种亚磷酸单体或其盐;b)从0.2重量%至20重量%的一种或多种羧酸单体、硫酸单体、其盐或其组合;c)从0.1重量%至30重量%的一种或多种多烯属不饱和单体;和d)作为剩余单体的至少一种第二单烯属不饱和单体,所有单体比例都以用于制造所述乳液共聚物的单体的总重量计,并且整个多级水性乳液共聚物包含具有从‑60至25℃的测量的玻璃转变温度的共聚物,其中所述多级水性乳液共聚物中的所述一种或多种其它聚合物级是以用于制造所述一种或多种其它聚合物级的单体的总重量计少于2重量%的任一种或多种亚磷酸单体的共聚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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