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持久光亮的红木家具无效
申请号: | 201410726518.3 | 申请日: | 2014-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795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01 |
发明(设计)人: | 赵建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熟市金蝙蝠工艺家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G1/04 | 分类号: | C09G1/04;C11D1/825;C11D3/60;B32B3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瑞思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1 | 代理人: | 袁红红 |
地址: | 2155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持久光亮的红木家具,所述持久光亮的红木家具的主体是由红木家具本体和光亮涂层构成,所述光亮涂层为碱性洗涤剂,所述碱性洗涤剂包括脂肪醇聚氧乙烯醚、椰子油烷醇酰胺、油酸三乙醇胺、单乙醇胺、苯并三氮唑、EDTA二钠和水,本发明提供一种持久光亮的红木家具,具有持久光亮、成本低和无毒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持久 光亮 红木家具 | ||
【主权项】:
一种持久光亮的红木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持久光亮的红木家具的主体是由红木家具本体和光亮涂层构成,所述光亮涂层为碱性洗涤剂,所述碱性洗涤剂包括脂肪醇聚氧乙烯醚、椰子油烷醇酰胺、油酸三乙醇胺、单乙醇胺、苯并三氮唑、EDTA二钠和水,所述脂肪醇聚氧乙烯醚占碱性洗涤剂主体重量的5%‑8%,所述椰子油烷醇酰胺占碱性洗涤剂主体重量的8%‑10%,所述油酸三乙醇胺占碱性洗涤剂主体重量的2%‑4%,所述单乙醇胺占碱性洗涤剂主体重量的8%‑10%,所述苯并三氮唑占碱性洗涤剂主体重量的0%‑1%,所述EDTA二钠占碱性洗涤剂主体重量的1%‑2%,所述水占碱性洗涤剂主体重量的70%‑75%。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常熟市金蝙蝠工艺家具有限公司,未经常熟市金蝙蝠工艺家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410726518.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具有抗蓝光功能的保护膜
- 下一篇:一种抗菌涂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