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空气净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410492260.5 | 申请日: | 2014-09-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1527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16 |
发明(设计)人: | 藤田尚吾;宫田阳一;小瀬户顺平;浦田裕介;千叶伸;堀田祐希;野中俊彦;龟谷佳子;加来我弓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4F11/89 | 分类号: | F24F11/89;F24F110/64;F24F12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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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空气净化器,其在主体设置有吹出口和吸入口,在主体内设置有空气净化部和送风部。另外,在主体设置有:检测室内的污染的污染检测部;判断人是否在室内的在室内判断部;和控制送风部的运转的控制部。控制部具有基于污染检测部的检测信号和在室内判断部的判断信号判断室内的污染度的污染确定部。而且,污染确定部具有至少2个灵敏度设定,在室内判断部判断为人不在室内的情况下变更灵敏度设定。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净化器 | ||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在主体设置有吹出口和吸入口,在所述主体内设置有空气净化部和送风部,其中在所述主体设置有:检测室内的污染的污染检测部;判断人是否在所述室内的在室内判断部;和控制所述送风部的运转的控制部,所述控制部具有基于所述污染检测部的检测信号和所述在室内判断部的判断信号判断所述室内的污染度的污染确定部,所述污染确定部具有至少2个灵敏度设定,在所述在室内判断部判断为人不在室内的情况下变更所述灵敏度设定,在所述在室内判断部判断为人不在室内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执行使所述送风部的风量比人在室内时运转的风量大且使所述送风部运转规定时间的清扫模式,所述污染确定部,在转移为所述清扫模式的同时将所述灵敏度设定变更为比人在室内时的灵敏度设定高的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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