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一次性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390001115.1 | 申请日: | 2013-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826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16 |
发明(设计)人: | 刘秋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蔡晓红;柯夏荷 |
地址: | 51804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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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次性电子烟,包括烟嘴(1)及烟杆,烟嘴(1)设置有出气孔,烟杆的烟杆壁(2)上设有至少3个进气孔(21),进气孔(21)与出气孔形成气流回路,烟杆上设置有与进气孔(21)对应的指示灯,用于气孔位置提示和/或显示电子烟工作状态。用户手持电子烟时,指示灯对进气孔(21)的位置进行提示,并且用户可以自行调节进气量以保证气流通畅。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电子 | ||
【主权项】:
一种一次性电子烟,包括烟嘴(1)及烟杆,所述烟嘴(1)设置有出气孔,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杆的烟杆壁(2)上设有至少3个进气孔(21),所述进气孔(21)与所述出气孔形成气流回路,所述烟杆上设置有与所述进气孔对应的至少一个指示灯,用于气孔位置提示和/或显示电子烟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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