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和包含该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1380020397.4 | 申请日: | 2013-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717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1-07 |
发明(设计)人: | 李泰珍;梁正恩;安熙春;李孝姃;金荣佶;丘宗锡;赵英俊;权赫柱;李暻周;金奉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门哈斯电子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1/06 | 分类号: | C09K11/06;C07D403/04;C07D403/10;C07D405/10;C07D405/14;C07D409/04;C07D409/10;C07D409/14;C07D411/04;C07D413/04;C07D413/14;C07D417/04;C07F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陆蔚 |
地址: | 韩国忠***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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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新颖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以及包含该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本发明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可用作磷光基质材料、空穴传输材料或混合的基质材料;其具有良好的空穴传输能力;其在制备器件的过程中防止结晶;其适合形成层;并且其改善了器件的电流密度从而降低器件的驱动电压。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电致发光 化合物 包含 器件 | ||
【主权项】:
一种由以下通式1表示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
其中A由以下通式2表示:
通式2通过*与通式1的化合物连接;Z由以下通式3表示:*‑(L1)m‑Ar1 (3);通式3通过*与通式1的化合物连接;L1和L2各自独立地表示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5元至30元杂亚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亚芳基;X和Y各自独立地表示‑O‑、‑S‑、‑N(R6)‑、‑C(R7)(R8)‑或‑Si(R9)(R10)‑;Ar1和R1至R5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卤素、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5元至30元杂芳基、‑NR11R12或‑SiR13R14R15;或者它们与相邻取代基相连以形成单环或多环的3元至30元脂环或芳环,其碳原子可以被至少一个选自氮、氧和硫的杂原子替代,前提是q是1时,R1不是通式2的基团,且p是1时,R3不是通式2的基团;R6至R15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卤素、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5元至30元杂芳基;或者它们与相邻取代基相连以形成单环或多环的3元至30元脂环或芳环;m和n各自独立地表示0‑2的整数;当m是2时,每个L1是相同或不同的,当n是2时,每个L2是相同或不同的;p和q各自独立地表示0或1的整数;其中p+q=1;s和t各自独立地表示1或2的整数;当s是2时,每个R4是相同或不同的,当t是2时,每个R5是相同或不同的;以及所述杂(亚)芳基含有至少一个选自B、N、O、S、P(=O)、Si和P的杂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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