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回收处理系统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42270.6 | 申请日: | 2013-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535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发明(设计)人: | 区汉成;桂金鸣;李先柏;祝捷 | 申请(专利权)人: |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0 | 分类号: | F23G7/00;F23J15/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何平 |
地址: | 341000 江西省赣***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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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电池回收处理系统,包括旋转窑燃烧室,旋转窑燃烧室包括第一燃烧区和第二燃烧区;二次燃烧室,与旋转窑燃烧室连通;烟气净化设备,与二次燃烧室连通。上述电池回收处理系统,首先将电池在100℃~150℃的第一燃烧区燃烧30min~60min,使电池的密封圈充分热解破坏,使电池内的氢气和有机溶剂释放出来,并通过负压装置将其排空,可以有效防止电池在高温下爆炸,接着使电池在300℃~500℃的第二燃烧区燃烧,再接着将电池燃烧产生的第一烟气在1200℃~1350℃的二次燃烧室完全燃烧形成第二烟气,将第二烟气通过烟气净化设备的净化处理后形成净化气体排放到大气中,上述电池回收处理系统回收处理电池不会发生爆炸,操作安全。此外,还提供一种电池回收处理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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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一种电池回收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旋转窑燃烧室,所述旋转窑燃烧室包括第一燃烧区和第二燃烧区,所述第一燃烧区用于将所述电池在100℃~150℃燃烧30min~60min,所述第二燃烧区用于将在100℃~150℃燃烧后的电池在300℃~500℃燃烧15min~20min形成第一烟气;二次燃烧室,与所述旋转窑燃烧室连通,用于将从所述旋转窑燃烧室排放的所述第一烟气在1200℃~1350℃燃烧1s~2s形成第二烟气;及烟气净化设备,与所述二次燃烧室连通,用于对所述第二烟气进行净化处理形成净化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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