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短信业务提示系统及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310075788.8 | 申请日: | 2013-03-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531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 发明(设计)人: | 钱宪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4/14 | 分类号: | H04W4/1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三社***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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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短信业务提示系统及方法,该短信业务提示系统应用于移动电话。在当移动电话用户给一收件人发送短信时,该短信业务提示系统根据各大运营商对应的网络识别号来判断移动电话用户和收件人是否属于同一运营商及产生一短信业务提示,移动电话用户可根据该短信业务提示来了解发送此条短信的费用情况,从而确定是否有必要发送此条短信。 | ||
| 搜索关键词: | 短信 业务 提示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短信业务提示系统,该短信业务提示系统应用于移动电话,该移动电话包括显示单元,该移动电话存储有各大运营商对应的网络识别号,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短信界面显示模块,用于响应用户的输入操作控制显示单元显示一短信编辑界面,其中,该短信编辑界面包括收件人的编辑区;收件人输入模块,用于响应用户的输入操作在短信编辑界面收件人的编辑区控制显示单元显示收件人;比较模块,用于获取移动电话的客户识别码及收件人对应电话号码,根据存储的各大运营商对应的网络识别号判断收件人和移动电话的客户识别码是否属于同一运营商;及短信业务提示模块,用于当收件人和移动电话的客户识别码不属于同一运营商时,产生一收件人与移动电话的客户识别码为不同运营商的短信业务提示,当收件人和移动电话的客户识别码属于同一运营商时,产生一收件人与移动电话的客户识别码为同一运营商的短信业务提示,及控制显示单元显示该短信业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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