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于标示的玻璃瓶有效
申请号: | 201220557736.5 | 申请日: | 2012-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482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谈俊明;唐卫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市俊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23/14 | 分类号: | B65D23/14 |
代理公司: |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9 | 代理人: | 孙高 |
地址: | 215600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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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便于标示的玻璃瓶,包括由玻璃材质制成的瓶体,所述的瓶体的侧壁外设置有一块挡片,挡片与瓶体之间形成一个卡槽,卡槽的开口朝向瓶体的上方,挡片与瓶体为一体结构。提供一种便于标示的玻璃瓶,通过在瓶体的外壁上设置一块挡片,挡片与瓶体之间形成一个卡槽,用户在没有胶带的情况只需要将写好信息的纸条塞在卡槽中,用户就可以通过卡槽中的纸条上的信息来分辨,如果瓶内东西更换之后,纸条也可以方便取出,及时更换。 | ||
搜索关键词: | 便于 标示 玻璃瓶 | ||
【主权项】:
一种便于标示的玻璃瓶,包括由玻璃材质制成的瓶体(1),其特征是:所述的瓶体(1)的侧壁外设置有一块挡片(2),所述的挡片(2)与瓶体(1)之间形成一个卡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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