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烟斗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19747.0 | 申请日: | 2011-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052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2 |
发明(设计)人: | 司梅芳;刘宝善;郝庆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创杰亦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1/32 | 分类号: | A24F1/32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黄灿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经济技术***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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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烟斗,该烟斗包括:用于用户含在嘴中的中空烟嘴;具有一烟丝容纳腔的烟丝容纳部,所述烟丝容纳腔的底部具有一开口;烟斗竿体,所述中空烟嘴设置于所述烟斗竿体的一端,所述烟丝容纳部设置于所述烟斗竿体的另一端;烟斗竿体内部形成有一贯穿烟斗竿体的中空通道,所述中空通道的一端与所述开口连通,所述中空通道的另一端与所述中空烟嘴连通;一由磷光材料形成的发光层,覆盖在所述烟斗竿体或烟丝容纳部的外表面。本实用新型的烟斗中,由于涂布有一层由磷光材料形成的发光层,在黑暗的环境中,用户也可以利用该发光层发出的光线快速找到烟斗,极大地方便了用户。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烟斗 | ||
【主权项】:
一种烟斗,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用户含在嘴中的中空烟嘴;具有一烟丝容纳腔的烟丝容纳部,所述烟丝容纳腔的底部具有一开口;烟斗竿体,所述中空烟嘴设置于所述烟斗竿体的一端,所述烟丝容纳部设置于所述烟斗竿体的另一端;烟斗竿体内部形成有一贯穿烟斗竿体的中空通道,所述中空通道的一端与所述开口连通,所述中空通道的另一端与所述中空烟嘴连通;一由磷光材料形成的发光层,覆盖在所述烟斗竿体或烟丝容纳部的外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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