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煤气炉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12602.4 | 申请日: | 2011-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637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陈永盛 | 申请(专利权)人: |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3/08 | 分类号: | F24C3/08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孙纪泉 |
地址: | 中国香***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煤气炉(200),该煤气炉具有壶(290)放置在上面用于加热的开口(220)、在开口(220)下方的燃烧器(230)和用于带走废气的烟道(240)。导向件(250)位于开口(220)中且在燃烧器(230)上方,所述导向件(250)具有用于露出燃烧器(230)的孔口(255)和从孔口(255)朝向开口(220)的周边径向向外延伸的壁(251)。壁(251)与上方的壶(290)的底部(291)形成相对薄的通道,所述通道用于使由燃烧器(230)产生的废气从孔口(255)移动到开口(220)的周边,从而引导该废气靠近壶的底部(291),用于增强从废气到壶(290)的热传递。壁(251)在其上表面上具有作为保持壶(290)不与上表面接触的间隔器的凸起部分(256)。 | ||
搜索关键词: | 煤气炉 | ||
【主权项】:
一种煤气炉,包括:开口,炊具将被放置在所述开口上方用于加热;燃烧器,所述燃烧器在所述开口正下方;烟道,所述烟道与所述燃烧器相关联用于带走由所述燃烧器产生的废气;和导向件,所述导向件位于所述开口中且在所述燃烧器上方,所述导向件包括用于暴露所述燃烧器的孔口和从所述孔口朝向所述开口的周边径向向外延伸的壁,所述壁与上方的所述炊具的底部操作地形成相对薄的通道,所述通道用于使由所述燃烧器产生的废气从所述孔口移动到所述开口的周边,从而引导所述废气靠近所述炊具的底部,以增强从所述废气到所述炊具的热传递,其中所述壁在其上表面上具有凸起部分,所述凸起部分作为间隔器以保持所述炊具不与所述上表面接触。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未经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110412602.4/,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电动工具
- 下一篇:装饰板以及具有装饰板的电子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