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反光的皮鞋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98531.7 | 申请日: | 2011-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419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2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韵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3B3/00 | 分类号: | A43B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0031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带反光的皮鞋。为了有效的拓展鞋子的功能,保障夜晚行走在公路上的行人的人身安全和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特意在原有的皮鞋鞋跟后面安置一片反光镜片,通过反光作用提醒后面的车辆前面有行人,解决光线昏暗环境下不容易发现前面的行人从而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的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反光 皮鞋 | ||
【主权项】:
一种能实现反光作用,有利于夜间行走安全的新型功能的鞋跟改进型皮鞋,其特征在于:在皮鞋的鞋跟部位配置一片具有反光作用的反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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