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棉花田苗后复配除草剂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72358.6 | 申请日: | 2011-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832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1 |
发明(设计)人: | 龚国斌;陈克付;程小虎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A01N43/76;A01P1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1221***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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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农药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用于棉花田的复配除草剂,由三氟啶磺隆和精噁唑禾草灵两种活性成分组成,三氟啶磺隆和精噁唑禾草灵的重量比为1∶0.75-1.5,作为优选,三氟啶磺隆和精噁唑禾草灵的质量百分含量为所述复配除草剂的5~85%。本发明所述复配除草剂既能防除棉花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又能防除禾本科杂草及莎草,除草效果显著,具有显著的增效作用,且一次施药即能防除作物整个生育期内的杂草,对后茬作物无影响,是一种理想的除草剂。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棉花 田苗后复配 除草剂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棉花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包含三氟啶磺隆和精噁唑禾草灵,三氟啶磺隆和精噁唑禾草灵的重量比为1∶0.7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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