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数字电视在播放状态下显示广告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23657.6 | 申请日: | 2011-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311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0 |
发明(设计)人: | 郝建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72 | 分类号: | H04N21/472;H04N21/478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吴彦峰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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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数字电视增值服务应用领域,具体为一种数字电视在播放状态下显示广告的方法。主要解决当视频窗口位置和广告的显示位置有重叠区域时,通过调整视频输出窗口的大小和位置,达到视频窗口和广告显示不再重叠,在正常显示广告的同时也不影响用户收看节目;广告显示完成后视频窗口恢复到原有大小和位置。本发明可以达到广告显示和视频播放同时进行,互不影响的效果,更有利于该类型增值服务的发展和推广。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数字电视 播放 状态 显示 广告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数字电视在播放状态下显示广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在视频播放状态下,获取和记录视频窗口的坐标和宽高,记为(X0,Y0,W0,H0),执行步骤b;b.获取和记录要显示的广告显示窗口的坐标和宽高,记为(X1,Y1,W1,H1),执行步骤c;c.如果广告显示窗口与视频窗口有重叠区域,执行步骤d;否则执行步骤f;d.将视频窗口大小进行调整,如果重叠区域位于视频窗口的下边,窗口坐标和位置调整为(X0,Y0,W0,H0‑H1);如果重叠区域位于视频窗口的上边,窗口坐标和位置调整为(X0,Y0+H1,W0,H0‑H1);如果重叠区域位于视频窗口的左边,窗口坐标和位置调整为(X0+W1,Y0,W0‑W1,H0);如果重叠区域位于视频窗口的右边,窗口坐标和位置调整为(X0,Y0,W0‑W1,H0);按照调整后的视频窗口大小显示视频;执行步骤e;e.显示广告在区域(X1,Y1,W1,H1)中;执行步骤f;f. 广告显示完成后,恢复视频窗口大小为(X0,Y0,W0,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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