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佩带物件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79631.0 | 申请日: | 2010-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355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16 |
发明(设计)人: | 陈兆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南钟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4C25/00 | 分类号: | A44C2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桑传标;周建秋 |
地址: | 中国香港洛克***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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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公开了一种可佩带物件,该可佩带物件包括壳和主体,该主体具有纵向轴线,其中,所述主体容纳在所述壳中并且能够相对于所述壳围绕所述主体的所述纵向轴线自由转动;所述主体包括至少一个活动元件;以及当所述主体相对于所述壳转动时,所述至少一个活动元件能够沿着路径并且相对于所述主体往复运动。该可佩带物件能够方便地放置于方便观察者观察的方位,从而允许该物件所呈现或者具有的图案、图形、图画或者图片得以适当地观察。 | ||
搜索关键词: | 佩带 物件 | ||
【主权项】:
可佩带物件,该可佩带物件包括:壳,和主体,该主体具有纵向轴线,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容纳在所述壳中并且能够相对于所述壳围绕所述主体的所述纵向轴线自由转动;所述主体包括至少一个活动元件;以及当所述主体相对于所述壳转动时,所述至少一个活动元件能够沿着路径并且相对于所述主体往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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