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燃烧物主体的标识件有效
申请号: | 201020121083.7 | 申请日: | 2010-02-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671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8 |
发明(设计)人: | 程乐华;谢扬帆 | 申请(专利权)人: | 程乐华;谢扬帆 |
主分类号: | G09F7/00 | 分类号: | G09F7/00 |
代理公司: |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100 | 代理人: | 华辉 |
地址: | 510275 广东省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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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一种带有燃烧物主体的标识件,其是由燃烧物主体构件、及分别对称设置在燃烧物主体构件前后两面的第一粘帖部与第二粘帖部所构成。本实用新型不仅能探测出咨询者的底层需要,同时还能将这种需要同咨询者可能适合的职业结合起来,给予咨询者职业指导。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燃烧 物主 标识 | ||
【主权项】:
一种带有燃烧物主体的标识件,其特征在于:该标识件是由燃烧物主体构件、及分别对称设置在燃烧物主体构件前后两面的第一粘帖部与第二粘帖部所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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