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现场取证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02337.0 | 申请日: | 2010-0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119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0 |
发明(设计)人: | 孙志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志刚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B1/3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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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现场取证设备,该现场取证设备至少包括摄像头与音频采集麦克风,所述摄像头和音频采集麦克风分别与一个发射电路板连接,所述摄像头和音频采集麦克风采集的视频与音频信号可通过该发射电路板传输给至少一个手持无线接收器。本实用新型所公开这种现场取证设备,当执法人员佩戴头盔在事故现场进行取证时,摄像机与主机分开,有效减轻了民警负担;固定在帽子上,无需手持操作,与人眼同步录像,解放了双手,使工作效率和专业形象得到提升。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现场 取证 设备 | ||
【主权项】:
一种现场取证设备,该现场取证设备至少包括摄像头与音频采集麦克风,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和音频采集麦克风分别与一个发射电路板连接,所述摄像头和音频采集麦克风采集的视频与音频信号可通过该发射电路板传输给至少一个手持无线接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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