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煤层气井中的玻璃钢套管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34535.7 | 申请日: | 2010-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150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发明(设计)人: | 孟召平;李国富;张贝贝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主分类号: | E21B17/00 | 分类号: | E21B17/00;E21B17/08;E21B43/17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 代理人: | 郑立明;赵镇勇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煤层气井中的玻璃钢套管,该玻璃钢套管的材料为环氧玻璃纤维材料,可应用于煤层气井中,可避免钢套管遗留在煤层中给将来采煤造成隐患,采煤机与玻璃钢套管碰撞不会产生的火花,容易切割,不会对采煤机械造成损害,安全性较高。可设计成符合API标准的规格,与钢套管可相互连接或替换,可完成特种开发环境下的特殊用途,包括采用新的射孔技术或者玻璃钢套管切割技术等。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煤层 气井 中的 玻璃钢 套管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煤层气井中的玻璃钢套管,其特征在于,该玻璃钢套管的材料为环氧玻璃纤维材料,该玻璃钢套管用于煤层气井和/或油气井中的煤层段。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未经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010234535.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固体水溶性茶组合物
- 下一篇:导电薄膜的生产方法和用于导电薄膜生产的感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