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煎膏制瑞香狼毒的炮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01370.3 | 申请日: | 2010-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436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9 |
发明(设计)人: | 王玉华;王伟;康双龙;林燕;侯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食品药品检验所 |
主分类号: | A61K36/47 | 分类号: | A61K36/47;A61K9/06;A61P31/14;A61P15/14;A61P21/00;A61P43/00;A61P17/00;A61P31/00;A61P11/04;A61P35/00;A61K12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10110 内蒙古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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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煎膏制瑞香狼毒的炮制方法以及按照该方法得到的瑞香狼毒膏状物,所述炮制方法包括将瑞香狼毒在除杂、洗涤、切片、干燥之后,用水浸泡1-2小时,浸泡时瑞香狼毒与水的重量比例为1∶8至1∶12,接着将浸泡液煎煮2-3次,每次煎煮时间为50-70分钟,之后合并煎煮液并过滤,再将滤液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05-1.25,装入广口玻璃瓶中,高温湿热灭菌,封盖,即可。 | ||
搜索关键词: | 煎膏制 瑞香 狼毒 炮制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煎膏制瑞香狼毒的炮制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将瑞香狼毒药材加水浸泡1-2小时,浸泡时瑞香狼毒与水的重量比例为1∶8至1∶12,接着将浸泡液煎煮2-3次,每次煎煮时瑞香狼毒药材与水的重量比例均为1∶8至1∶12,每次煎煮时间均为50分钟至70分钟,之后合并煎煮液并采用8层医用纱布作为过滤器过滤,再将滤液浓缩至相对密度1.05~1.25的膏状,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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