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泥混合材、还原钢渣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85823.8 | 申请日: | 2010-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306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发明(设计)人: | 蒋光旭;钱文许;钱强;梁景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5/00 | 分类号: | C04B5/00;C04B5/06;C04B7/153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 代理人: | 武森涛;杨冬 |
地址: | 617023 四川省攀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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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水泥混合材、还原钢渣及其生产方法,属于冶金领域。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由转炉钢渣生产还原钢渣的方法,该还原钢渣可以直接代替部分水泥使用。本发明生产还原钢渣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物料配料:按重量配比将50~80份转炉钢渣、1~10份河砂、1~10份萤石、1~10份焦炭混匀;b、冶炼:a步骤的各物料于1600~1650℃冶炼2~4h,冷却,粉碎得到还原钢渣。本发明还原钢渣中的游离钙的含量可以下降到3wt%以下,可以直接添加到水泥中制成水泥混合材,且水泥混合材的性能达到相同水泥的抗压强度及安定性要求。本发明为转炉钢渣的处理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
搜索关键词: | 水泥 混合 还原 钢渣 及其 生产 方法 | ||
【主权项】:
生产还原钢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a、物料配料:按重量配比将50~80份转炉钢渣、1~10份河砂、1~10份萤石、1~10份焦炭混匀;b、冶炼:a步骤的各物料于1600~1650℃冶炼2~4h,冷却,粉碎得到还原钢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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