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手电筒有效
申请号: | 201010159672.9 | 申请日: | 2010-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324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发明(设计)人: | 周明杰;刘廷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3/00;F21V23/0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郭伟刚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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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手电筒,包括具有头部和筒身的电筒本体,头部具有光源,筒身具有用于安放干电池的电池腔,以及尾盖,电池腔的底部具有正极触点,尾盖具有负极触点;手电筒还包括与充电电池适配填充块,填充块与充电电池组合后与电池腔适配;充电电池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充电电池的第一端具有用于与电池腔的正极触点接触的正极,充电电池的第二端具有负极;填充块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填充块的第一端具有用于与充电电池的第二端的负极接触的负极触点,填充块的第二端具有用于与尾盖的负极触点接触的负极,填充块的负极触点与负极通过导体导通。在本发明的手电筒中,通过增加一个填充块,使手电筒既能使用充电电池供电又能使用普通干电池供电。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电筒 | ||
【主权项】:
一种手电筒,包括电筒本体,所述电筒本体包括头部和筒身,所述头部具有光源,所述筒身具有用于安放干电池的电池腔,以及盖在筒身尾部的尾盖,所述电池腔的底部具有正极触点,所述尾盖具有负极触点,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电筒还包括与充电电池适配填充块,所述填充块与充电电池组合后与所述电池腔适配;所述充电电池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充电电池的第一端具有用于与电池腔的正极触点接触的正极,充电电池的第二端具有负极;所述填充块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填充块的第一端具有用于与充电电池的第二端的负极接触的负极触点,所述填充块的第二端具有用于与尾盖的负极触点接触的负极,所述填充块的负极触点与负极通过导体导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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